为持续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安全,今年2月份以来,州市场监管局扎实组织各县(市)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督促开展自查。督促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单位对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开展自查,共收集自查整改报告24份,自查报告提交率为100%,自查梳理各类问题7条,各自查单位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合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4家次,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单位33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均为100%,监督检查过程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三是持续抓好动态监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未发现阿坝州存在新冠疫苗接种严重异常反应。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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