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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布“春雷行动2023”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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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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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1日,阿坝州召开“春雷行动2023”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阿坝州“春雷行动2023”十大典型案例。

黑水县某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3215日,黑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橡胶外科手套、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检测试剂盒已超过额定使用期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黑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川县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在全州交叉执法检查中,汶川县交叉执法检查组在金川县某公司厨房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调味品,调味品标识不清、无标识,存储的食品感官异常、已腐败,柜内有霉渍和老鼠屎,留样食品保存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20221227日,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寨沟县某酒店无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33日,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酒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同时在酒店后厨发现存在使用超过使用期限调味品的行为。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且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没收过期食品、警告、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松潘县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松潘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送检,判断为不合格。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20231月,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违法产品,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800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阿坝县某加油站成品油抽检不合格案

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对某加油站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为不合格,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仍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2023329日,阿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0元,罚款93500元的行政处罚。

汶川县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3222日,汶川县市场监管局检查某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场所时,发现工作人员正在操作未经检定的叉车搬运货物,并在烘干车间发现4台正在运行的压力容器也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等特种设备资料。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理县某酒店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

2023110日,理县市场监管局检查某酒店电梯时,发现该酒店有1台乘客电梯正在使用,检验有效期至202212月,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维保资料。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壤塘县某音乐餐吧浪费食品案

202328日,壤塘县市场监管局对某音乐餐吧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食品浪费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31日复查时仍未整改。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构成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壤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若尔盖县某公司使用医疗用语宣传食品案

202211月,若尔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消委会转办的消费者举报,经核实,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牦牛骨粉面包”有表示疗效、治疗疾病的宣传用语。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医疗用语宣传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若尔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小金县某公司虚假宣传羊肚菌案

2023216日,小金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经查某公司微信公众号、店铺宣传羊肚菌时有表示疗效、治疗疾病的宣传用语。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医疗用语宣传食品的违法行为。小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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