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汶川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流动摊贩、餐饮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市场安全;
二是依法严厉查处各经营点、经营店销售各类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现象,确保汶川辖区内不销售野生动物;三是督促宾馆饭店等餐饮经营户禁止销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肉制品;四是对辖区内各大药店等场所销售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涉及的健康防护物品如口罩、消毒液及相关药品等商品价格异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借机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50余户,暂时没有发展销售生动物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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