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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坝州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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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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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坝州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阿坝州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阿坝州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年度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一、全力抓好三项工作

0.png(一)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州发改委牵头,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配合推动反食品浪费要求纳入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州商务经济合作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州发改委)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州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文明办、州发改委、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纵深推进“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制定《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包保干部全员培训、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查考核一体推进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常态化。(州食安办)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抽考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五类食品企业按规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州市场监管局)

(三)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回头看”。牢牢紧盯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特殊食品、进口食品、农村食品和网络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和粮油、白酒、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做好本行业、本部门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规范化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州食安办牵头,各子行动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力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基础成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检查覆盖率和问题处置率;针对连续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全国调度会通报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稳定大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源头安全风险控制

(四)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州生态环境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农业农村局)

(五)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2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农产品监管力度。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州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州发改委)

三、强化重点领域过程监管

(八)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组织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重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各县(市)至少完成4所食堂智能化建设,10所学校食堂重点部位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农产品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聚焦重点品种监管。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面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优化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持续推动落实备案“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单点登录和数据全量、实时汇聚。(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牦牛乳质量安全与产业发展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婴幼儿配方生牦牛原料乳质量控制方面规范标准建设。(州市场监管局、州经信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强湿米粉、湿淀粉、酵米面制品、蔬菜制品监管。整治白酒小作坊“双签留样”不落实、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治理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防范白酒非法添加风险。制定食品销售标签标识规范。(州市场监管局)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州经信局)加强醇基燃料管理,防范误饮误食醇基燃料。(州应急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不断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州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广使用冷链物流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州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四川省预制菜冷链配送指南》,为预制菜配送流通环节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州市场监管局)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指导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欠缺的县,按照阿坝州垃圾“新三推”方案积极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州发改委、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聚力提升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打造“清洁厨房”,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制定《四川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多维度工作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州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和“春雷行动2023”,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州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伪劣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网络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探索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州公安局)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绵阳海关牵头,州公安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州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实践探索。(州检察院牵头,州法院、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州市场监管局)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州经信局)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强化地方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照推广。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实现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电子化管理。全面推动实施“开饭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州市场监管局)推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国标,鼓励企业优化产品配方、培育优质品牌。(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大对奶牛良种等支持力度,提升奶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和草畜配套水平。深入开展屠宰企业撤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州农业农村局)指导引导各县(市)打造培育特色食品产业。推进食品加工企业预制化发展。(州经信局)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州市场监管局)

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五)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探索各级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适时修订《阿坝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开展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导各地按照本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州食安办、州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州市场监管局)

(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出台《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州市场监管局、州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执行新修订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州市场监管局)

(十七)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和信息交流。(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

围绕消费需求高、高风险商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提高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及时排查和化解商品质量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推动“你点我检”等抽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州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量达到1.2批次/千人。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州农业农村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州发改委)制定州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540批次。(州林草局)

(十八)推进智慧监管。运用好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以及食品备案一体化平台中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系统、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系统、食品小作坊备案系统、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系统(第三方冷库备案系统)、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主体备案系统等,推动数据及时准确归集。按照省局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数据归集。按照全省统筹规划的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加强该系统的运用并推动数据及时准确归集,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州市场监管局)利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加强对食源性疾病分析利用和风险评估。(州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州科技局)加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州经信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技术支撑。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州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研究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内涵和外延,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建立穿透式监管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州市场监管局)压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用好乡镇、村社等基层工作力量,打通食品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州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地方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州市场监管局、阿坝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二)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第一批省级示范县复审。(州食安办)指导地方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州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开展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州食安办牵头,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举办传播特殊食品好声音网络科普竞赛活动。(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绵阳海关、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发改委、州林草局、州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州食安办、州文明办、团州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二十四)每半年向州食安办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州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各县(市)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编制发布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民意调查。(州食安办)

注:绵阳海关按授权负责绵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海关各类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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