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阿坝州市场监管局) (一)负责全州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州、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县(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州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在州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州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州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依法依授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备案、检查、安全监测和处罚。掌握分析药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授权承担我州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知识产权强州体系建设,制定全州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扶持个体经济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体经济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监测,协同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和分型分类培育工作,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负责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抓好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等工作。 (十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州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工作督办、值班值守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务调研、政策研究、趋势研判、重大课题计划编制及成果评选。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性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评估和协调衔接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史志、年鉴、大事记等编纂工作。承担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性统计工作。承担健全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工作。牵头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及乡村振兴、托底帮扶等综合协调工作。 (三)法规科。负责协调相关立法准备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实施依法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四)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负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运用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库。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州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授权开展职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五)市场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信息公示和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指导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市场环境质量提升及旅游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负责实施和按权限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教育。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州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指导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统一投诉举报运行热线、平台和工作机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流、统计维权案源材料。 (八)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合同信用建设。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质量发展科。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州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州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食安委组成人员调整,负责制定修订州食安委工作规则。负责组织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题会议,起草全州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对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牵头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指导县(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修订全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演练。 (十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拟订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指导全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 (十三)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 (十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我州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导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的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十六)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负责依法依授权组织实施全州市场监管领域产品(商品)抽检工作,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收集、分流、统计、转呈案源线索,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品(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产品(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指导产品(商品)检验检测工作。 (十七)药品监督管理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负责全州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依授权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依法依职责开展执业药师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州医疗器械研发(一类)、生产(一类)、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指导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九)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州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指导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按照省药监局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拟订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承担州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一)计量科。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全州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全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州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标准化科。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审查、发布等工作。负责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依法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二十四)知识产权规划发展科。负责州知识产权局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州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营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知识产权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承担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促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产业化等运用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企业。 (二十五)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拟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承担商标、驰名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纠纷调处和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信息开发、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评议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关工作。承担专利奖评选工作。 (二十六)个体经济发展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扶持个体经济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体经济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监测,协同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和分型分类培育工作,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负责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抓好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 (二十七)新闻宣传与科技信息化科。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及运行保障工作。 (二十八)财务科。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及预算执行、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十九)执法稽查科。负责监督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工作标准和规范。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全州性、跨区域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处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州级行政执法事项及专项整治,会同相关科室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及服务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实行与业务科室协同办案机制,指导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授权执行和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和办法。依法依授权指导阿坝州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和研究全州市场监督管理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解决办法及措施。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牵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干部考核、评选表彰、人事档案及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挂牌机构 (一)阿坝州知识产权局(简称州知识产权局) (二)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州食安办) 三、直属机构 (一)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保障中心。负责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综合保障工作;承担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及数据资源的管理,为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信息服务;开展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加工、共享、报送等工作;开展登记注册、质量发展、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市场监管业务辅助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完成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挂阿坝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简称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阿坝州民族药物研究所(简称州民族药物研究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指导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及管理机构业务技术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民族药种植、制剂品种标准起草提升等研究工作。 (三)阿坝州计量检定测试所。负责全州的量值统一,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承担全州计量器具强制和仲裁检定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承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为全州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提供保障,为社会提供公正的准确计量检测结果。 (四)阿坝州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对市场产(商)品按上级下达计划抽验,对报审、获奖优质产品的质量进行抽验;承担新产品推广的监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承担全州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和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完成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阿坝州消委会服务中心。挂四川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阿坝)分中心牌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依法受理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指挥调度全州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运行;承担全州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 (六)阿坝州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挂阿坝州民营经济工作指导中心牌子。负责全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并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县(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拟定阿坝州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办法及措施、发展规划,维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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