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阿坝州财政局: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单位资金管理,强化支出绩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19年和2020年1至6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成立于1976年9月,隶属于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阿坝州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挂阿坝州民族药物研究所、阿坝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阿坝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牌子。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质控办、化学室、中药室、生检室、食品室、抽样科、财务室共计9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根据阿编办〔2020〕47号文件规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指导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及管理机构业务技术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民族药种植、制剂品种标准起草提升等研究工作。
(三)人员概况
阿编发〔2019〕62号核定单位事业编制为32名,2019年末在职人员29名、离休人员1名、遗属1名、编制外聘用4名。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98.62万元,较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涉及中央补助专项100万元及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升省级专项85万元。
2020年1-6月财政拨款收入252.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4万元。基本持平。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292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涉及377万元的设备购置和2018年较2019年基本建设支出增加240万元。
2020年1-6月财政拨款支出309.2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6万元。基本持平。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考核每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在发挥预算目标作用的同时,不断完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反馈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各科室联动共同促进预算执行的良好格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预算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较为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合法合规。三是按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做好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按月或季度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并支付,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2019年预算支付进度总体偏慢,原因为中央、省级药品监管专项项目实施期限较长和单位涉及三个科研项目为前期补助资金,科研项目实施期限较长尚未结算。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8万元,占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11.3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1-6月“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良好。2020年1-6月“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4%。
(三)综合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在债务管理方面: 优化了资金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首先加强债权回收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债权。其次加大债务偿还力度,严格控制个人及部门举债。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方面:实施阳光采购,将采购资金的预算、采购方式的申请、采购资金的支付及账务处理、资产的登记等过程透明化,促进廉政建设,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63.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46.71万元,节约率17%。
资产管理方面:为了加强资产管理要求,对需要购置的设备、重大项目,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对各项资产的管理,统一纳入“资产”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核实账卡,明确责任;明确规定了资产的采购、管理程序及权限,建立了资产台账,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2019年4月对截止2019年3月31日的2284万元账面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单位基本情况、账务情况、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并编制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针对已报废的24项价值37.65万元资产进行了资产处置并按规定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核销。通过资产清查,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内部控制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财务责任。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执行单位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领导审批的流程,强化财务监督的力度。大项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严格进行政府采购。强化了财务管理、监督的力度,有效规范了单位各项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考核评价,促进了单位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信息公开方面: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预决算、绩效评价等进行了公开。
(四)整体绩效
2019年的基本支出680.70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转,2019年完成了下列主要工作:
1、2019年完成辖区内539批次监督性抽验药品的检验工作,超出省局下达的全年任务1批次(任务为538批次),抽验任务执行率为100.2%;总计抽验单位264家405个品种,品种覆盖率75.1%;评价性抽验九味羌活颗粒108批次,全检率100.0%;全年539批次监督性检验药品中检验合格药品539批次,合格率为100.0%,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为0.0%。评价性抽验合格率100.0%;监督性抽验药品全检217批次,全检率为40.3%(规定监督性抽检应不低于35%),县以下基层覆盖率47.7%。
2、作为省级科研项目牵头单位,分别与成都大学、九寨药业和汶川县医疗集团合作,完成了四川省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阿坝藏羌药质量评价创新研究实验室”(创新方法服务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和2019年度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阿坝州羌药制剂创新研发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项目示范)项目的正式立项工作,为我所的科研创新工作拓展和藏羌药质量评价创新研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启了务实的驱动作用。
3、2019年全州共监测药品不良反应529例,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2例,增长48.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4例,相比去年同期增加80例,增长148.1%;化妆品不良反应63例,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例,增长37%;药物滥用报告60份,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5份,增长幅度巨大。2018年12月01日至2019年11月19日,全州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2例,增长了48.2%。均未发现高风险信号。
4、对截止2019年3月31日的2284万元账面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单位基本情况、账务情况、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并编制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针对已报废的24项价值37.65万元资产进行了资产处置并按规定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核销。通过资产清查,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5、受理4家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6个品种8批次中药材的质量评价和技术指导工作;受理若尔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8个品种9批次检验检测工作;受理壤塘县公安局和汶川县公安局司法鉴定10个品种13批次检验检测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我州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
2020年的1-6月基本支出286.05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转,2020年1-6月完成了下列主要工作:
1、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阿坝州2020年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扎实推进今年药品抽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疫情防控、汛期防控期间,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州药品抽样工作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及序时进度推进。1-6月完成省级药品抽样126批次,州本级药品抽样批次40批次,省批发环节抽样22批次。1-6完成药品检验113批次,检验合格率为100%。
2、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单位组织全体在岗职工参加了财务相关知识培训。单位财务人员从财务基础知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其他财务相关知识四个方面与单位职工进行了分享与交流。从经济业务的事前申报到经济业务事后报销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及操作讲解,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单位职工学习及理解财务知识,为财务日常报销提供了政策理论依据。
3、食品检测扩项、不良反应检测、民族药物研究等科研工作有序进行。
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一)2019年省级药品综合监管及专项整治项目—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专项补助资金32万元
1、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为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专项的补充经费,用于我州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升工作。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行〔2019〕54号),2019年9月20日下达我中心药品标准提升项目资金32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清理提高工作,完成72个品种的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40个品种的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工作。截止报告日已完成40个藏药制剂的品种起草说明,其中20个品种由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复核,另外20个由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核。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9年9月20日,下达我中心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专项补助资金3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因系统机构改革原因,资金于2019年9月份到位。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按照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建立项目执行责任制,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截至报告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7.56万元(支出明细为:差旅费0.17万元、专用材料费7.39万元)。资金支付进度偏慢,支付进度偏慢原因:该项目尚有32个品种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未完成相关工作。针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执行。将项目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中药室负责实施并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成员积极配合,形成领导重视、各科室联动共同促进项目执行的良好格局。项目执行中涉及的差旅费的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涉及专用材料购置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将采购资金的预算、采购方式的申请、采购资金的支付及账务处理等过程透明化,促进廉政建设,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升工作的要求,我中心与若尔盖藏医院、阿坝县藏医院两家具有生产资质和配制能力达成共识,签订协议,落实配制任务,合作完成质量标准提高相关工作。
开展工作期间,我中心对样品中涉及的检验项目项进行整理归纳查阅文献,对《中国药典》、95版藏药材标准收载,增加显微特征、薄层鉴别检验项等方法进行整理,完善检验标准。
我中心主要涉及丸剂,散剂。截至报告日已完成40个藏药制剂的品种起草说明,其中20个品种由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复核,另外20个由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核。
藏药制剂标准提升专项工作对监管和藏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克服一切困难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项目效益
我省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藏药材品种丰富,藏医院用药主要以藏药制剂为主。目前我省藏药制剂有1500多个批准文号,300多个品种,但长期以来存在着制剂名称不准确、标准不规范,不能用汉语进行统一翻译,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等现象,严重制约着藏医药的传承、发展。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药品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有利于藏医药的传承和健康发展,提高民族药的认知度。
4、问题及建议
(1)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药品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有利于藏医药的传承和健康发展,提高民族药的认知度。因藏医药专家对粗选的经方、验方争议较大等原因延误了项目的前期工作加之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等原因,导致项目执行总体偏慢。单位对该项进项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存在问题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故而短期内无法完成剩余32个品种的标准研究工作。
(3)相关建议
受多种因素影响,建议该项目延期完成。
(二)2019年省级药品抽验项目—药品抽验专项补助80.60万元
1、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州药品抽验工作,提高抽验工作质量,做好药品地方抽验和日常监督检查抽验工作,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行〔2019〕54号),2019年9月20日下达我中心药品检验项目资金80.6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019年阿坝州药品抽验任务共651批次,其中:药品评价抽验200批次、专项抽样5批次、监督抽验446批次。监督抽验品种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评价抽验品种除按国家标准检验外,还将针对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检验完成后均应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截至2019年10月31日我单位完成监督性抽验任务539批次(超出省局下达的全年任务1批次),评价性抽验108批次(因评价性抽验200批次全省只抽取了108批次,剩余的92批次转为监督性抽验),中药材专项抽样5批次。项目执行进度良好。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9年9月20日,下达我中心药品检验专项补助资金80.6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因系统机构改革原因,资金于2019年9月份到位。
2019年9月20日财政下达我所药品抽验项目资金80.6万元,按照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建立项目执行责任制,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截至报告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4.41万元(支出明细为:差旅费3.35万元、专用材料费11.48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办公费0.96万元、电费7.03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委托业务费1.47万元)。存在资金结转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聘用药品检验实验室助理员经费开支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检验用仪器设备的维护、校准、检定等运转费用由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购置的试剂试药对照品等供货方未提供报销票据未支付。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执行。将项目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业务科牵头并负责按实施方案实施,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成员积极配合,形成领导重视、各科室联动共同促进项目执行的良好格局。项目执行中涉及的差旅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涉及专用材料购置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将采购资金的预算、采购方式的申请、采购资金的支付及账务处理等过程透明化,促进廉政建设,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任务的通知》(川药监办〔2019〕37号)至下达抽验任务后,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抽验任务,分解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扎实推进今年药品抽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基层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药品抽样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高效工作方式,同时多次组织抽样人员积极参加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抽样培训,不断提高抽样水平。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州药品抽验工作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度推进,2019年共完成辖区内539批次监督性抽验药品的检验工作,超出省局下达的全年任务1批次(任务为538批次),抽验任务执行率为100.2%;总计抽验单位264家405个品种,品种覆盖率75.1%;评价性抽验九味羌活颗粒108批次,全检率100.0%。全年539批次监督性验检药品中检验合格药品539批次,合格率为100.0%,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为0.0%。评价性抽验合格率100.0%;监督性抽验药品全检217批次,全检率为40.3%,县以下基层覆盖率47.7%,辖区所属生产企业两家,其中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和宇妥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肝苏胶囊属于省级基本药物,进行了品种全覆盖,覆盖率100%。
(2)项目效益情况
做好药品抽验工作,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4、问题及建议
(1)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项目执行总体良好。单位对该项进项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2)存在问题
资金分布不合理。省级药品抽验专项资金限定使用范围较窄,导致药品抽验资金存在结余,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跟药品检验项目相关的设备等配套设施紧缺。
(3)相关建议
希望药品监管资金能同时兼顾药品抽验和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解决检验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匮乏等问题。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保障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进行。但2019年末存在财政拨款结转138.06万元,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自评得分93分(详见附件3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存在问题
1、资金分布不合理。我单位食品检验工作从无到有,食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资金量大,地方财力不足,而省级专项资金限定使用范围较窄,导致抽验资金存在结余而食品检测工作前期基础建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2、项目执行进度慢。项目资金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为省级药品抽验专项为常规项目存在以前年度项目结转;另一方面为涉及的科研项目为前期补助资金,项目未到实施期限,导致资金结转。
(三)改进措施
1、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完善项目执行责任制。针对结余结转资金较多和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单位将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支付进度,按照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建立项目执行责任制,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各科室联动共同促进项目执行的良好格局。针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附件:1.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19年四川省藏药制剂
标准提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19年省级药品抽验项
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
价指标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2020年7月31日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19年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名称
药品综合监管及专项整治项目—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专项
主管部门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评价要点说明
评价支撑材料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0
0.3
0.6
0.8
1
通用指标
(12分)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1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不严密
3处及以上不严密
2处不严密
1处不严密
严密
1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项目相关制度、可行性论证报告
规划合理
1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不合理
3处及以上不合理
2处不合理
1处不合理
合理
1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项目规划安排、项目申报材料
结果符合
1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1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实施
分配及时
3
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3
省级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预算法》其他规定
资金下达文件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3
完成项目目标并办理结算支付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项目资金支付数/下达项目预算数*100%*指标分值
2
主要查看项目资金支付数与预算数的对比
预算下达文件、资金支付凭证及决算报表
违规记录
3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不合规
3处及以上不合规
2处不合规
1处不合规
合规
3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
违规记录
共性指标
(36分)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9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不均衡
较均衡
均衡
9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依据等文件
对象公平性
9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不公平
较差
一般
较好
公平
9
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体现公平公正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是否做到大多数和少数的协调,统筹兼顾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依据等文件
社会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
9
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是否到达70%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9
主要调研政策和项目相关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通过不满意情况汇总分析政策在顶层设计、制度构建、管理实施及成效各环节的情况
满意度调查问卷
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服务对象满意度
9
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达到80%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9
特性指标
(52分项目完成指标
(40分)数量指标
(20分)飞行检查核查督查认证覆盖面(检查次数/监管对象数)
2
飞行检查核查督查认证覆盖面是否达到50%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0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完成中药材(饮片)标准常态化制修订品种数量
2
项目中制修订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建立省级中药(民族药)对照药材品种(个)
2
项目中建立的对照药材品种//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开展道地药材品种进行质量标准研究(个)
2
项目中对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研究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完成医疗机构藏药制剂标准提升品种数量(个)
2
项目中医疗机构藏药制剂标准提升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2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按照2019年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40个品种
完成藏药非标药材品种标准提升品种数量(个)
2
项目中藏药非标药材品种标准提升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项目(个)
2
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项目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2019年无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
在全国前3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个)
2
项目中获得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开展药品安全报刊、法制宣传、电视科普宣传
2
开展相应宣传的的数量//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新修订药品监管法规汇编及电子书
2
项目中新修订药品监管法规汇编及电子书的册数//绩效目标值
分级评分法
0
0.5
1
1.5
2
0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无此项权限,单位不适用项目
质量指标
(10分)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率
5
对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是否达到100%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5
投诉举报立案处置率
5
项目中投诉立案处置是否达到90%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5
时效指标
(5分)任务完成时间
5
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5
成本指标
(5分)控制核查检查成本(元/人天)
5
重点抽查平均差旅费支出是否控制在600元/人,天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5
效益指标
(12分)社会效益指标
(7分)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故数(次)
4
在项目年度内是否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是否评分法
是
否
4
涉刑案件移送率
3
项目中涉刑案件是否全部移送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0
单位不适用该项目,无此项职责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5分)
检验检测报告质量良好
5
检测检验报告质量等级是否良好
是否评分法
否
是
5
合计
100
78
适用项目分值
81
折算后得分
96
填写要求:
1.根据项目内容,对所有绩效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分值,并提供相应指标的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上述指标中,若有市州或单位不适用项目,请说明理由及提供依据,该项分值平均分配到适用评价项目(折算后得分=评价实际得分/适用评价项目总分*100)。
3.其他资金栏有数请在原因栏具体说明。
4.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附件2 | ||||||||||||||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19年四川省药品抽验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表 | ||||||||||||||
项目名称 | 药品抽查检验项目—药品检验专项 | 主管部门 |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 |||||||||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自评得分 | 评价要点说明 | 评价支撑材料 | |||||||||
类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12分)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1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1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项目相关制度、可行性论证报告 | |
规划合理 | 1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1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项目规划安排、项目申报材料 | |||
结果符合 | 1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1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 |||||||
项目实施 | 分配及时 | 3 | 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是否评分法 | 否 | 是 | 3 | 省级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预算法》其他规定 | 资金下达文件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3 | 完成项目目标并办理结算支付的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资金支付数/下达项目预算数*100%*指标分值 | 1 | 主要查看项目资金支付数与预算数的对比 | 预算下达文件、资金支付凭证及决算报表 | ||||||
违规记录 | 3 |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规 | 3处及以上不合规 | 2处不合规 | 1处不合规 | 合规 | 3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 | 违规记录 | |||
共性指标(36分) | 项目效果 | 区域均衡性 | 12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不均衡 | 较均衡 | 均衡 | 12 |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 |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依据等文件 | |||
对象公平性 | 12 |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公平 | 较差 | 一般 | 较好 | 公平 | 12 | 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体现公平公正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是否做到大多数和少数的协调,统筹兼顾 |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依据等文件 | |||
社会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药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 | 12 | 社会公众对药片安全的满意度是否到达70% | 是否评分法 | 否 | 是 | 12 | 主要调研政策和项目相关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通过不满意情况汇总分析政策在顶层设计、制度构建、管理实施及成效各环节的情况 | 满意度调查问卷 | |||||
特性指标(52分 | 项目完成指标 (42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完成药品评价、监督、专项抽检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药品抽检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3 | 3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全年完成652批次,超任务1批次 |
完成化妆品监督抽验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化妆品抽检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0 | 0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单位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未开展工作 | |||
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医疗器械抽检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0 | 0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该指标不适用,单位无此项职责 | |||
完成药包材监督抽验下达任务(批次) | 2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药包材抽检 | 分级评分法 | 0 | 0.5 | 1 | 1.5 | 0 | 0 | 完成任务得2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61%-80%得1分,41-60%得0.5分,40%以下不得分 | 该指标不适用,单位无此项职责 | |||
完成药品注册复核检验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药品注册复核检验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0 | 0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该指标不适用,单位无此项职责 | |||
完成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医疗器械注册复核检验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0 | 0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该指标不适用,单位无此项职责 | |||
完成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下达任务(批次) | 3 | 项目年度内是否完成所有批次的生物制品批检验 | 分级评分法 | 0 | 0.75 | 1.5 | 2.25 | 0 | 0 | 完成任务得3分,完成80%以上得2.25分,61%-80%得1.5分,41-60%得0.75分,40%以下不得分 | 该指标不适用,单位无此项职责 | |||
质量指标 (10分) |
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 | 3 | 项目对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是否在2%范围内 | 分级评分法 | 0 | 1 | 2 | 3 | 3 | 控制在2%(不含)内得满分,每超0.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随即抽查1%留样复检推翻率 | 3 | 对留样复检的推翻率是否在2%范围内 | 分级评分法 | 0 | 1 | 2 | 3 | 3 | 控制在2%(不含)内得满分,每超0.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监督抽验问题发现或不合格报告率 | 6 | 被评价单位监督抽检发现问题或不合格报告率与当年全省平均监督抽验问题发现率对比 | 分级评分法 | 0 | 2 | 4 | 6 | 6 | 等于或高于1个百分点内得满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5分) |
任务完成时间 | 5 | 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 是否评分法 | 否 | 是 | 5 | |||||||
成本指标 (5分) |
控制综合抽验成本(元/批次) | 5 | 抽查检验平均成本是否控制在2000元/批次范围内 | 分级评分法 | 0 | 2 | 3 | 4 | 5 | 5 | 控制2000元(不含)内得满分,每低于300元/批次加1分,最多加3分,每高于100元/批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1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8分) |
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率 | 8 | 抽验项目发现不合格报告的处置情况是否达到100% | 分级评分法 | 0 | 2 | 4 | 6 | 8 | 8 | 100%处置结案得满分,未结案1件扣2分,扣完为止 | ||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2分) | 抽查检验服务监管工作和产业发展质量 | 2 | 抽查检验服务药品监管工作和产业发展质量 | 是否评分法 | 否 | 是 | 2 | |||||||
合计 | 100 | 81 | ||||||||||||
适用项目分值 | 86 | 折算后得分 | 94 | |||||||||||
填写要求: | 1.根据项目内容,对所有绩效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分值,并提供相应指标的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2.上述指标中,若有市州或单位不适用项目,请说明理由及提供依据,该项分值平均分配到适用评价项目(折算后得分=评价实际得分/适用评价项目总分*100)。 | ||||||||||||||
3.其他资金栏有数请在原因栏具体说明。 | ||||||||||||||
4.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扣分
扣分理由
计分标准(备注)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部门是否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州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专款)总和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州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财力专项预算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上级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上级专款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上级专款规模÷上级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1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4
2019年未实施中期评估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行政成本(6分)
三公经费(6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1
部分制度在执行中发现有待完善及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按州财政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1
项目绩效评价不全面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结果报告(2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州财政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省级主管部门和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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