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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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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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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阿坝州财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阿州财监绩〔20201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2019年和20201-6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设立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阿坝州知识产权局、阿坝州民营经济发展局、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主要是:阿坝州民营经济工作指导中心、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阿坝州计量检定测试所、阿坝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阿坝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其中内设机构33个,主要是: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民营经济协调发展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与专利科、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信息化科、新闻宣传科、财务科、人事科、稽查科、直属分局、机关党办。

(二)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州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自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州、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全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4、负责全州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州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6、负责全州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全州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8、负责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9、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11、负责全州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12、负责监督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和分类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3、负责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14、负责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授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15、负责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16、依法依授权承担我州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17、负责统一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18、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19、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20、负责统一管理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22、负责全州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全州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23、负责促进全州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州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情况

总编制134,其中:行政编制9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5名,其他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124名,其中:行政人员10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名,其他事业人员12名;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2人;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10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全年收入3385.2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374.97万元、其他收入10.29万元。

财政下达2019年初预算数是3305.07万元,在年度执行中调整增加预算数69.9万元,调整原因是增加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调增人员经费。

20201-6月收入157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0.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全年总支出4017.33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005.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7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504.56万元,占总支出的87.24%,项目支出512.77万元,占总支出的12.76%;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823.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27%,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2%,其他资本性支出11.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8%

20201-6月总支出1509.88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97.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17%;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4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95.26%,项目支出71.62万元,占总支出的4.74%;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70.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5%,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1%,其他资本性支出12.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8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和口径,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安排、兼顾重点”的编制原则,两上两下,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了州财政局。

1.运转类项目作为我局基本支出外,用项目形式安排的业务费,我们坚持打捆管理、规模控制的原则。对各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加强与科室的沟通,在此基础上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

2.专项类项目作为我局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经费,首先由业务科室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出资金需求,财务科在对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确保体现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原则对提出的各项目进行筛选。同时对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符合局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细化、实施的计划是否可行、资金的需求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核。2019年我局专项类项目均同步申报了绩效目标。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总体执行进度:2019年财政拨款执行数3305.63万元,并经州财政局同意结转下年的指标为69.34万元,调整预算数3374.97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7.95%

2. 执行中期调整:预算中期调整增加中央专项资金13万元和省级专项资金133.01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三公经费”预算21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0万元 。公务接待实际支出2.48万元,节支8.28万元,节约率76.95%;公务用车运行实际支出152.7万元,节支47.3万元,节约率23.65%
    4.
中期评估:

20191-6月,拨款收入1691.14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50.11%
  20191-6月,实际支出1975.85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49.18%
  20191-9月,拨款收入2310.87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68.47%
  20191-9月,实际支出2687.38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66.89%
  20191-11月,拨款收入2709.13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80.27%
  20191-11月,实际支出3178.21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79.11%

5.机关节能降耗。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水、电、燃油节能降耗工作。2019年机关水费支出9.38万元、电费支出29.45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办理资金支付。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禁止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注重内控体系建设,细化工作流程。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活动流程和不相容岗位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了工作流程图和内控手册的编制;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控规范及省、州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查漏补缺,修订了部分制度不适用条款,通过新增、修订、完善,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文件。

2. 会计核算。部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核算中,坚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各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填制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并经有关责任人审核、签字。会计凭证与所附原始单据相符。有关新制度、新规章出台,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保障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和完整。

3. 非税收入执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罚没收入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2019年共收到非税收入9.03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罚没收入8.56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36万元。

4. 政府采购实施。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实施政府采购。2019年采购计划金额305.89元、实际采购金额226.5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74.06%

5. 资产管理。截至20191231日,部门资产总额336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58万元、非流动资产3145.06万元。财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牵头管理,实物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资产变动及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2019年末对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了实物盘点,通过对财务帐、卡、实物的核实,账实相符,进一步了建立健全实物登记。

6. 信息公开。按照州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要求”的规定,在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7. 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业务科室对项目的资金需求与绩效目标同步申报,对预期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财务科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可行。二是增加绩效评价项目的覆盖率。逐年增加绩效自评项目数量或资金总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绩效结果的应用。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纳入局机关工作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开展过程绩效监控,分期采集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及时了解项目的执行效果,防止项目预算与实际差异太大、或调整预算太多,工作推进不及时、未按预算进度实施等情况的出现。

(四)整体绩效

1.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市场监管安全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2019年,全州市场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一起重大市场监管安全事故;全面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获州级部门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执行《阿坝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局中心工作和各业务科室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拟定各项支出的绩效目标及实施方案。

2019年共收到专项资金650.9万元,其中:州本级财政拨385.89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46.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专项资金119万元。

2019年共支出专项资金512.77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2.08万元、工商业务知识培训及人力资源20.67万元、阿坝州市场主体诚信系统运行维护及办公软件系统运行维护费12.99万元、公告及宣传费4.77万元、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前期费用23.66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费1万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5万元、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9.88万元、质量发展及品牌建设经费6万元、阿坝州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一中心一网一码一平台建设费63.39万元、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2.59万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费44万元、2019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39.5万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7.75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9.98万元、计量监督管理6.17万元、阿坝州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经费3.10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19.01万元、行政执法工作13万元、产品质量专项打假6.11万元、通讯网络及特种设备安全平台建设3.08万元、认证管理监督经费3.83万元、标准化管理经费3.28万元、药品执法办案及专项整治1.1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89.5万元、补助个协工作经费8万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0.44万元、补助消协业务经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05万元、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性抽验20万元、车辆维修费8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及宣传经费4.5万元、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补助经费9.92万元、地方食品药品执法办案10万元、2019年培训费16.36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二是规范专项资金分配。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我局年初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情况,对各监管企业进行现场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市场监管环节的大案要案,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中心任务,坚持改革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立了“一个中心、两手齐抓、三项举措、四条底线”的工作基调,在促发展、护民利、强监管、保安全等方面持续发力,履职尽责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既定工作目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由涉及的各科室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了绩效评价,2019年全州市场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通过各项经费的使用,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基本利益,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障了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进行,为单位的良好运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因此,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效果来看,都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2019年部门支出工作运转顺利,但是有些工作还必须不断摸索和创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精准度还不够。工作计划较预算编制滞后,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导致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执行后的资金结余。

2、预算执行进度待加快。部份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特别是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因采购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导致预算执行还未达到财政的要求,少部分项目资金年终有资金结余。

(三)改进建议

1、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科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达到财政要求。

3、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支付力度。总结经验,提高部门预算科学性,重点保障市场安全监管支出。

4、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交流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国家财经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对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规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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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扣分 扣分理由 计分标准(备注)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部门是否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州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专款)总和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州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财力专项预算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上级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上级专款 1 由于特殊情况有时未在一个月内分配资金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上级专款规模÷上级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1 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4 未进行中期评估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行政成本(6分) 三公经费(6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1 制度部分不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按州财政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1 项目绩效评价不全面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结果报告(2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1 项目绩效评价不全面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州财政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省级主管部门和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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