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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关于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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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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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关于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单位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药品监管项目2020年度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因单位无食品监管项目故未评价,现将药品监管项目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行〔202027号)文件,阿坝州财政局于2020927日下达我中心中央转移支付药品监管不良反应监测资金3万元。该项目涉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7万元。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做好药械化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的收集、上报和数据分析工作,配合省审评中心开展监测工作,加强对县(市)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指导。

(二)省级药品监管补助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行〔202038号)文件,阿坝州财政局于2020927日下达我中心省级药品监管补助255万元(其中:药品及科技标准提升及一致性评价研究项目资金30万元;药品抽验项目75万元;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重点实验室培育经费150万元)。该项目涉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74.8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为开展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清理提高工作,完成72个品种的四川省藏药制剂标准提升工作。完成2020年省级监督药品抽检任务共300批次,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开展局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工作,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监管技术支撑。

(三)州本级药品监管补助

2020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药品监督抽检经费10万元。该项资金绩效目标为按照新《药品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州本级药品监督性抽检任务59批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药品监管补助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按照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建立项目执行责任制,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照《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截至报告日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17万元(支出明细为:差旅费0.55万元、办公及邮电费0.0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万元)。截至报告日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为47.48%,该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针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2省级药品监管补助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按照工作重点,结合经费预算情况,建立项目执行责任制,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截至报告日省级药品监管项目实际支出为180.23万元,其中:省级药品及科技标准提升及一致性评价研究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7.33万元(支出明细为:差旅费3.14万元、专用材料费84.09万元、邮电费及办公费0.1万元);省级药品监督性抽验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1.55万元(支出明细为:差旅费8.41万元、专用材料费64.52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办公费0.19万元、电费5.79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维护维修费1.90万元);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重点实验室培育经费截至报告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35万元(支出明细为:专用材料费0.78万元、维护维修费1.5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5)。截至报告日省级药品监管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为41.93%,支付进度偏慢主要原因:一方面省级药品及科技标准提升及一致性评价研究项目尚有32个品种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未完成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重点实验室培育经费该项资金于2020927日下达到本单位资金下达较晚,加之受冬季气温影响装修项目无法实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偏慢。针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3州本级药品监管补助

    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时制定州本级药品监督性抽验方案,将项目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行科室和责任人,截止20201231日州本级药品抽验经费实际支出10万元(支出明细为:药品检验购置试剂试药、对照品等专用材料费10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1、不断完善和加强了药械化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2、提高了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3、超额完成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4、药品及科技标准研究得到提升; 5、按照新《药品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超额完成药品抽检任务; 6、单位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央药品监管补助

中心认真贯彻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心和四川省药监局、省中心的决策部署,秉承“以科学评价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服务患者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坚持监测与评价并重,突出评价效果,及时预警、防控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隐患”。我中心共收集、审核、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02例,任务量400例,完成率150.5%;化妆品不良反应71例,任务量40例,完成率177.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6例,任务量80例,完成率170.0%;药物滥用72例,任务量50例,完成率144.0%;同时在我州建立了省级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定点单位)1家(州人民医院)、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家(州人民医院、汶川县人民医院)、州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13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强了药械化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日常监管,提高了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的秩序,进一步加大了用药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完善了监管规范和监督机制,提升了监管水平。

2省级药品监管补助

1)省级药品及科技标准提升及一致性评价研究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升工作的要求,我中心与若尔盖藏医院、阿坝县藏医院两家具有生产资质和配制能力达成共识,签订协议,落实配制任务,合作完成质量标准提高相关工作。开展工作期间,我中心对样品中涉及的检验项目项进行整理归纳查阅文献,对《中国药典》、95版藏药材标准收载,增加显微特征、薄层鉴别检验项等方法进行整理,完善检验标准。截止20201231日,我所共完成40个藏药制剂品种的质量标准起草。我省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藏药材品种丰富,藏医院用药主要以藏药制剂为主。目前我省藏药制剂有1500多个批准文号,300多个品种,但长期以来存在着制剂名称不准确、标准不规范,不能用汉语进行统一翻译,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等现象,严重制约着藏医药的传承、发展。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药品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有利于藏医药的传承和健康发展,提高民族药的认知度。

2)省级药品监督性抽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我中心抽样工作首次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发和应用在线联网与数据传送等新技术和方法,与药品检验LIMS系统实时对接,创新了辖区内药品市场抽样工作的新模式。实际完成省批发环节抽样55批次,任务完成率100%;完成省计划抽样(省监督抽样)任务为 305批次,超出5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1.7%我中心新进购买对照品、对照药材近300余种,试剂试药、耗材近600余种,向全国各地药品生产企业索取检验标准(特别是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150份,严格遵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年版)中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规范。我中心完成省计划检验305批次,超额完成5批次,任务完成率101.67%,检验结果均合格。其中,全检药品达280批次,全检率为91.80%,较去年提高了51.5%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3)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该项目截止报告日完成了第一阶段组培室40平方米的建设与投入使用,第二阶段组培研究室、藏药研究室、羌药研究室、仪器分析室、中藏羌药标本馆和水电维修维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外援专家聘任工作在有序开展。组培研究专用仪器设备及其相关耗材按计划完成购置,部分已投入正常使用。参与国家或省级药品能力验证项目2个,药品能力验证合格率100%。发表学术论文2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对单位的检验检测能力。

2州本级药品监管补助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做到了提前谋划、深入研判、狠抓落实,及时完成了新冠病毒防治专用药品2个品种3种剂型10批次的应急抽检工作,其中:利巴韦林片2批次、利巴韦林颗粒3批次、双黄连口服液5批次,全项目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完成州级药品监督性检验73批次,超额完成14批次,任务完成率123.73%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单位通过自评找出四项偏离指标值的绩效目标。

第一项完善医疗机构藏药制剂标准提升品种数量(个)指标值72个,实际完成40个。偏离原因为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未按期完成标准研究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领导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克服一切困难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第二项药品检验检测参数新增量(以原有参数为基础)指标值为≥5%,实际完成值为0。偏离主要原因为2020年无药品检验参数扩项。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单位的检验检测能力。

    第三项省级药品综合监管补助药品及科技标准研究提升项目任务完成时间,指标值为2020年底,实际未完成任务。偏离原因为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样品,未按期完成标准研究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及时催办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领导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克服一切困难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第四项点实验室培育与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完成时限,指标值为2020年底,实际未完成任务。偏离原因为该项资金于2020927日下达到本单位资金下达较晚,加之受冬季气温影响装修项目无法实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切实加强局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工作实施过程中人、财、物、智的全面配合,做到计划、落实、评价、验收的科学决策与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从而提升监管技术支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单位将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阿坝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2021310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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