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 |||||||||||
名 称 |
| ||||||||||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
| ||||||||||
住 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开业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经济性质 |
| ||||||||
经营期限 |
年 □长期 |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
经营范围 |
| ||||||||||
□变更 | |||||||||||
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支机构 |
名称 |
性质 |
登记机关 |
登记类型 |
| ||||||
|
□法人□非法人 |
|
□增设□撤销 |
| |||||||
□备案 |
| ||||||||||
主管部门 (出资人) |
名称 |
|
| ||||||||
法人类型 |
|
| |||||||||
登记机关 |
|
| |||||||||
证照号码 |
|
| |||||||||
章程 |
□章程 □章程修正案 | ||||||||||
□申请人声明 | |||||||||||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 |||||||||||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组建负责人签署。
4、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本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类型” 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 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和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 “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9、 “经营范围”根据企业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