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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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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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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月7日,州人民政府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州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8月30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市场监管局代拟了《实施方案》,并经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月7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到2019年底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前,实现全州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到2022年底前,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范围,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将我州15个部门(单位)纳入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调整。二是强化省级监管平台的运用,要运用好全省统一建设的监管工作平台,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制定或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要依照省级对口部门(单位)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或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省公布的全省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四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五是细化完善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按照省级对口部门(单位)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化完善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六是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省公布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当年度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抽查检查的牵头部门,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对建立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督查考核、做好经验总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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