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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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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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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1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坚持“依法依规、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利企便民”原则,对标省级层面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做好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我州由州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州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梳理编制工作。

二、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指导目录结合我州实际,坚持“依法依规、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利企便民”和“只增不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州直部门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工作。在梳理过程中,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修订或完善建议,同时报本级管理部门备案,确保全州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基本统一。

各县(市)依照《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动态调整后的基本目录由县(市)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审定,并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州行政审批局备案。目前,13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都正在梳理编制中。

州行政审批局对州级相关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反馈部门征求意见。在采纳州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三、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共计149主项、347项子项比2019年版主项增加2项、子项增加5项(详见附表)。

共涉及26个部门,比2019年版增加了6个部门州博物馆、州财政局、州防震减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科技馆、州消委会减少3个部门州公积金中心、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

《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政策文件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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