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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坝州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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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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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坝州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州政府领导同意,制定《阿坝州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全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重要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510

阿坝州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维护“全域全年”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努力为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一、维护食品安全稳定

1.坚决保障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校园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

2.严格全州旅发大会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县(市)对食材供应企业(基地)实施清单化管理,按照“一品一人”和“一企一档”要求,对食品的贮存运输、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实行全流程、全覆盖、全闭环严格监管;加大检测力度,严防食源性疾病风险。(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公安局、州林草局、州发改委(州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牢牢紧盯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农村食品和网络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粮油、白酒和乳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规范化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充分发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支撑。(州食安办牵头,各子行动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关键环节管控

(一)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范。

4.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完善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食安)录入工作,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市场、从业人员、冷库、运输车辆数据库,汇聚全省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监管信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储运、销售全流程信息化追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闭环管理;对接企业自建平台数据,加强数据利用。(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绵阳海关、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5.强化“物防”工作。对冷链物品包装和运输工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绵阳海关负责)加快推进集中监管仓升级改造;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应急管理,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交通局、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冷链食品监管,禁止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经营环节。(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源头治理。

6.净化产地环境。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州林草局负责)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8.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严把出厂检验关,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持续将镉作为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州发改委(州粮食和储备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强化风险排查和“检监联动”。

9.加强风险评估和预防。成立州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潜在风险因子危害识别和分析,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排查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抽检监测和监管执法衔接联动。全州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保持在1批次/千人以上,监测类别涵盖10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原料。(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540批次。(州林草局负责)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3.3批次/千人。(州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协作制度》《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加强衔接联动,做好核查处置,确保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查明率100%,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查处率100%。(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11.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摊贩整治;鼓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营养食堂建设工作。(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12.抓好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重点场所行业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文体旅游局、州民宗委、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深化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加强对注册和备案产品的事后监管,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持续强化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企业比例达到2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积极探索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保持严厉打击态势

1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2”联合行动,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绵阳海关负责)持续开展“国门守护”行动,全环节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生产、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加强对互联网、跨境等经营方式监管;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绵阳海关、州市场监管局、州通信发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形成社会面威慑。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16.推进智慧监管。依托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突出监管业务应用;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消费者查询国产婴配乳粉追溯信息次数比2021年提高50%以上。(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巩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成果,力争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35%。(州教育局负责)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州林草局负责)

17.实施信用监管。加快食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夯实基础保障支撑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18.健全标准体系。对部分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19.加强制度机制和法规建设。适时修订《阿坝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督办和涉案物品存储销毁长效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按负责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础保障。

20.加大人员培养和硬件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2个省级样板所(汶川县映秀所、松潘县城关所)、1个州级示范局(茂县局)、3个州级示范所(九寨沟县南坪所、小金县美兴所、阿坝县城关所)。着力提高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综合检测、运行管理、监测预警和为农服务能力,市、县两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50%;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21.着力推进特色产业稳面提质增效,全州菜、果、药等特色产业种植面积稳定在58万亩,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家;争创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争创农业产业强镇,争创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州市场监管局、阿坝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筑完善共治格局

22.持续开展“双安双创”。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导马尔康市、松潘县、汶川县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申报。(州食安办负责)加强国家农安县跟踪评价和省级监管示范县双随机动态管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23.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口岸、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进行线上科普宣传。(州科协牵头,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评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十大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州公安局负责)

九、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24.组织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试点推广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州食安办负责)

25.年底前向州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全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民意调查。(州食安办负责)

责任编辑: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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